貞觀之治之后,安史之亂之前,唐朝曾有一段國泰民安、物華天寶的盛唐時期。在此期間,社會各方面在整個唐朝史來說均達到了頂峰,尤其是流傳至今而朗朗上口的唐詩。
詩歌在盛唐時期百花齊放,人才輩出,期間產出的作品相比其他時期,不僅在數量上贏得頭籌,連質量上也是首屈一指。
一說起唐詩,第一想到的便是「筆落驚風雨,詩成泣鬼神」的愛喝酒又愛廣交友的「詩仙」李白;又或者是關注民生,詩歌被譽為「詩史」的「詩圣」杜甫;又亦或是詩歌內容通俗易懂,吟唱朗朗上口,頗受廣大民眾喜愛的「詩魔」白居易……
盛唐時期優秀的詩人實在太多,其中有這麼一顆明珠也值得大家關注。他就是大齡入仕,詩歌特色多為邊塞風格的詩人高適。
也許有人還未聽過他的名字,但他的「莫愁前路無知己,天下誰人不識君」的千古絕句,妳定是有印象。
這位落魄的唐朝詩人,厚著臉皮憑借一首蹭飯詩,帶火了一個無名琴師,還成就了一首千古經典。
眾所周知,這首千古經典的詩歌題目為《別董大》,其實它有上下兩首,我們所熟知的那句送別佳句屬上半首,那下半首又是哪些呢?
董大是何人?
作為這首廣為流傳的七言絕句的主角,不少人都對這個董大很是好奇。
董大為何人?他和高適之間有著怎樣的關系?
董大原名董庭蘭,乃唐朝的一名琴師,因為在家族排行老大,所以也被稱為「董大」。
董庭蘭的前半生也算是窮困潦倒。自小家里境況不算好,加上他年輕時心氣浮躁,不務正業,整日出去游山玩水,甚至有段時間一直靠乞討來艱難生活。
上天對他還算恩惠,雖說不務正業,但他也不算沒有一技之長。董庭蘭不僅有傳承當時著名的「沈家聲」和「祝家聲」,而且在音樂上的天賦極高。
在其中并入了自己的生活經歷,使得演奏更為貼近生活,聽曲人更為感同身受。但因沒有名氣,所以成就一般。
他擅長彈奏七弦琴和篳篥,靠著琴師這一職業養家糊口。只要是金子,它的光亮始終都有被發現的那一天。
這不,當時愛好樂曲的宰相房琯自從聽了他的曲子后,便夜不能寐,天天找上門聽琴。後來嫌麻煩,干脆把董庭蘭招到自己府里當門客,吃穿用度全部包下,還有工資發。
有這等好事,董庭蘭當然義不容辭,收拾行囊就搬進了宰相府。「唯有河南房次律,始終憐得董庭蘭。」
倆人的關系更像是鐘子期和俞伯牙,從崔玨的這首詩中便體現得淋漓盡致。
也有人把他們比作千里馬和伯樂的關系,董庭蘭的才能因房琯的發掘,自身的本領才沒有被埋沒。
不管如何,只要身家本領過硬,就不愁沒有人賞識。畢竟,平凡不起眼的人實在太多了,只要有一點點鋒芒畢露,就不怕別人看不見。
董大與高適的關系
可以說,高適最初是董大的粉絲。
董庭蘭入駐宰相府后,靠著絕妙的琴聲聲名鵲起。因此,他也收獲了不少迷弟迷妹,他的琴聲也成為了很多詩人寫作的靈感來源。其中,高適便是其中一個忠實粉絲。
上面有提及到,董庭蘭擅長七弦琴。七弦琴是一種古琴,在當時胡樂盛行的唐朝,它的受眾并不多。為了生計,他不得不繼續學習篳篥。
從偶像與粉絲的關系,變成朋友情誼的小轉折,便是需要妳懂他的內心最耿耿于懷之處。
而高適,正是對少人賞識的七弦琴頗有興趣之人。所謂知音難覓,兩人昔昔相惜,漸漸地變成了關系要好的朋友。
董庭蘭在宰相府正過得風生水起的時候,可惜好景不長,房琯因朝廷的事受牽連被貶,宰相府的人全部被遣散,董庭蘭也不能幸免。
因他為房琯府中人,依照律法是要被逐出長安。所以,他回到了曾經流落街頭的日子,就在他流浪到睢陽時,遇到了同樣懷才不遇的高適。
那時的高適,四十多歲了還是一事無成。他胸懷大志,卻遲遲不得志。遇到昔日舊友,自然是要暢飲一番,聊訴衷腸。
酒后飯飽,又到了離別之時。
高適筆墨一揮,便寫下了膾炙人口的《別董大》。「莫愁前路無知己,天下誰人不識君。」
高適寬慰董庭蘭,莫要被眼前的困難打倒,他身懷絕技,琴技了得,不怕沒有人賞識。
就在董大慶幸即使流浪漂泊,人生在世,還有舊友暖言相贈而感動不已之時,高適寫了下半首,也就是我們不常見的下半首。
「蹭飯詩」的由來
「六翮飄搖私自憐,一離京洛十余年。丈夫貧賤應未足,今日相逢無酒錢。」
用現在的話來講,大概的意思就是仿佛居無定所的鳥兒一樣,離開京師一晃便是十幾年。沒有人情愿貧苦潦倒一輩子,就如我們今日一聚,我竟然還掏不出吃飯的酒錢。
董庭蘭感動之余,一聽舊友也同樣生活不濟,滿腔的憐憫之情化作錢袋里的銀兩。他借著酒氣右手一揮,大氣吼道:「哥們放心,這頓飯我請妳了!」
相比高適的情況來說,董庭蘭算是富裕一點點。不說當時在宰相府存了點錢,加上他那時的名聲也不算低,扛著琴過來一撫,一些喜愛琴樂之人自然會慷慨解囊。
所以說,《別董大》表面上看是一首依依不舍,鼓勵友人的送別詩,實質上還是個「蹭飯詩」。其中暗藏著高適的小心思:我陪他解悶,他請我吃飯,應該也不過分吧。
有人嘲笑高適吝嗇,耍小心思之余,可有想過,要不是關系非常要好的朋友,怎會如此輕浮?
高適和董庭蘭因七弦琴結緣,把自己的偶像變成朋友,說明高適本人的品性也確是有過人之處。
面對遠道而來的朋友,高適沒有打腫臉充胖子,而是將自己懷才不遇的潦倒境遇全盤托出。
他知道,真朋友是不會嘲笑自己如此境地,連酒飯錢都給不起也不是一件丟人的事情。
正是倆人純真深厚的友誼,才不會使得蹭飯變成一個不恥的行為,而是一個關愛的舉止。
世界上同樣窮困潦倒、懷才不遇的人多的是,但是,像高適這般幸運能在茫茫人海中遇到一個愿意被他蹭飯的好友的人,又有多少呢?
再者,也許高適自己也沒想到,自己的一首「蹭飯詩」,竟也能流芳百世,成為千古絕唱吧?